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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学悟有得(第十二章)
老子(道德经)——学悟有得(第十二章)
发表日期:2020/3/2 15:35:24 阅读数:821 

 

老子(道德经)——学悟有得第十二章

 

【原文】五色①令人目盲,五音②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③,驰骋畋猎④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⑤。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注解】

①五色:古代指青、黄、赤、白、黑。此处泛指诸色。

②五音:宫、商、角、徴(zhǐ)、羽。泛指多音。

③五味:甘、咸、苦、酸、辛。口爽:败味。

④畋猎:围猎。

⑤妨:妨害、妨碍。

【译文】

五彩缤纷使人眼花缭乱,五音噪杂使人耳朵不聪,五味俱全使人口味难分,纵情打猎使人放荡发狂,稀有货物使人行为不轨。因此,圣人只为衣食无忧而不贪求声色物质之享乐,所以要抛弃后者选择前者。

【学悟有得】

本章主题继续论述修身之道。

前面有关章节中老子主要是从“去私”(第七章),“不争”(第八章)和“不盈”(第九章)的角度,论述了有道之人应追求的精神境界。本章主要是从“物欲”和“享受”的角度,表明了有道者的态度。

老子首先列举了声色娱乐、美食货利等方面的物欲诱惑及危害:五彩缤纷会使人眼花缭乱;五音嘈杂会使人耳朵不灵;五味俱全会使人口味难分;纵情打猎会使人放荡发狂;稀有货物会使人行为不轨。这是在提醒和告诫人们不要过度贪求物质享受,否则将会使自己是非不分,真假难辨,感官失灵,行为不轨。最后,老子提出了有道之人“为腹不为目”,即只为衣食无忧,不贪求声色物质之享乐的主张。

在一些人看来,老子的这一主张似乎带有明显的禁欲主义色彩,主张人们过贫穷落后的生活。为此,应当特别指出,老子并不提倡禁欲,更不是要人们去过贫穷落后、甘于寂寞的生活。纵观《老子》全文,无论是治国之道或是修身之道,老子都是告诫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把握好“度”,不要有“贪欲:即“贪多”“贪全”“贪玩”,也就是要做到“为而不过,适可而止”。老子的财富观是“康裕而不奢华”,功名观是“成事而不恋权位”。老子在《老子》第八十章描述他心目中人们的理想社会应该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国家安定、经济繁荣,平等自由,安居乐业的均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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