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学悟有得(第十一章)
【原文】三十辐共一毂①,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②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③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注解】
①辐:车轮的辐条。毂(gǔ):轮心的轴孔。
②埏:揉和泥土的动作,埴:黏土。埏埴:揉和泥土制成陶器。
③牖(yǒu):窗子。
【译文】
三十根辐条聚绕着一个车轴,由于车轴与轴孔之间有空隙,才有了车轮滚动前进的用途。揉和泥土做成陶器,因为有了器皿的中空部分,才有了器皿的用途。开凿门窗建成房屋,因为有了门窗和四周的空虚部分,才有了房间的用途。所以“有”能提供便利, “无”能发挥作用。
【学悟有得】
前面已经介绍了《老子》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善于运用天地万物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例来讲述相关的道理。本章老子列举了三件人们常见、普通且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例来论述现象界“有”和“无”的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是车辆。这是人们用以载物、载人的常用工具。老子认为,正是由于车轴与轴孔之间有空隙,才有了车轮可以前进的用途,人们才可以用车代步或搬运货物。
二是器皿。这是人们用以盛放食物或其他东西的日常生活用品。用泥巴做成陶器,由于有了器皿的中空部分,器皿才能容纳东西,人们才可以用器皿吃喝或盛放物品。
三是房屋。这是人们居住的地方,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正是由于有了门窗或四周的空虚部分,房屋才能通风、采光和住人。
因此,老子从日常的“行”“食”“住”最普通的事例中观察出,所谓的“有”,能给人们提供便利;所谓的“无”也能给人们发挥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表达的“有”和“无”与第一章所论述的“有”和“无”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本章所指的“有”和“无”是现象界的,而第一章所指的“有”和“无”是超现象界的,是针对道的本体而言的。
本章通过论述“有”和“无”的作用及其辩证关系,老子主要是想提醒人们在看到“有”能发挥作用的同时,更要能看到“无”也在发挥其重要作用。
(朱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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