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人命,起因只是乘坐公交过了站,带来的教训却足够惨痛!
乘坐公交车坐过了站,本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然而,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跟司机吵架打斗,竟然酿成10月31日15条人命葬送江底的惨剧。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一公布,相信很多人都有相同的感受:痛惜!
一著名律师评论说:重庆公交坠江事件是一个“非常标准的、最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式灾难!一个满腹怨毒,没有丝毫公德和安全常识的泼妇;一个脾气火爆,职业素养缺失的司机;一车“不管闲事”,置自己和他人生死于度外的漠然乘客;一个没有大力保护公众安全的法律社会。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演绎了这次悲惨的“谋杀”!尽管这名律师的言辞有些偏激,但是,足以说明这个社会确实存在这种“丑陋”。
惨痛的事故,再次彰显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规则的重要性。出门在外,就算不是为了社会大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守规则。什么是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是群体公认或共同制定、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
就算是仇人相见,在公共规则面前,也要一体遵守,不然就是零和博弈。破坏规则,各行其是、唯我独尊,“坐过了站,不是我没注意,而是你没提醒。”这样的人是规则的“害群之马”,是系统的“毒瘤”,是社会的“恶疮”。
危害公共安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很清楚:如果公交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受到攻击,造成车祸,伤及他人的,肇事可以被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生来都是社会的动物,有社会,便有规则,再任性,再冲动,也要学会在规则面前低头,这是基本的公共道德。遇到破坏公共规则的行为,警察要管,普通人不妨也要挺身上前,要保卫我们的社会规则,何况还关乎自身的安全?因此,我们每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要知进退,明己责,晓轻重。
知进退。知道轻重缓急,“进所当进、止所当止、退所当退”,一切要以规则为准绳。
明己责。经济越发展,群己界限问题越突出。要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在哪里?责任边界在哪里?需时时照顾到其他人的利益关切。
晓轻重。人生在世,要晓得什么重要,什么次要,千万不可糊涂。不光当事人要头脑清楚,旁观者也得有担当。公共安全,需要共同维护,如果袖手旁观,那“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重庆公交坠江事件,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颜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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